今天,小偷会去警察局消案,在治安惩罚这边我也不逼死他了,就和警察说我原谅了。校内这边,他的辅导员等已经知晓了。因为金额确实不大,并且还我了,学校可能不会重罚(因为学校本意也不支持买外卖)。最后的结果,也不知道会怎样处分了。学校这边的校纪校规,最大是记过(包括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),学校这边我会努力争取的。希望大家引以为戒。认错就要有认错的态度,本来都打算放过你了,自己作死。
再解释一下,我选择原谅,是因为他大三了,要毕业要考研(人贼怂)。但是大家不一定,如果以后抓到小偷也选择原谅,这是大家的自由,选择严惩还是警告即可。这二十几块钱的外卖被偷,我也不想追着不放,这会让关心我的人也很为难,他们也担心我逼太过了狗急跳墙。但至少,我的经历告诉了大家,偷外卖的人是可以抓到的,不要有偷外卖的心思,也不要放过偷外卖的人。也很感谢大家在论坛这里的支持与鼓励,这件事情可能暂时就到此为止了,后续看设院那边会不会有处分之类的了。感谢,再见!